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,也是宗教工作行穩致遠的根本保障。近年來,市民宗局將宗教政策法規宣傳教育融入宗教工作各環節、貫穿社會治理全過程,通過精準化宣傳、常態化引導、人性化服務,推動法治理念在宗教領域落地生根,為全市宗教和順、社會和諧筑牢堅實法治根基。
明導向:緊扣政策核心,規范活動邊界
我市在宗教政策宣傳中,始終圍繞“保障信仰自由”與“規范活動邊界”兩大關鍵,讓政策導向清晰可辨。
從權利保障來看,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。我市通過專題宣講、手冊發放、案例解讀等形式,反復強調國家對信教公民與不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同等保護,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制他人信教,也不得歧視不同信仰群體。從行為規范來看,宣傳中著重明確“宗教活動并非無界自由”——必須在法律法規框架內開展,嚴禁損害公民身體健康、違背公序良俗,更不得干涉教育、司法、行政職能與社會生活,讓“合法受保護、違法必約束”成為宗教界與社會公眾的共同認知。
同時,我市將“保護合法、制止非法、遏制極端、抵御滲透、打擊犯罪”的宗教事務管理原則貫穿宣傳始終:既講“獨立自主自辦”的底線要求,支持宗教團體在平等友好基礎上開展對外交往,堅決抵御境外勢力對我國宗教事務的干預;也講“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”的積極導向,鼓勵信教群眾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、弘揚中華文化,把愛國愛教的力量融入淮安高質量發展實踐。
抓落實:分層分類宣講,確保取得實效
政策不能懸在空中,要走進實踐、落到具體主體上。我市在宗教政策法規宣傳中,摒棄“一刀切”的籠統說教,針對不同對象開展分層分類宣講。
針對宗教活動場所,重點宣傳“登記備案”與“規范管理”兩大要點:明確籌備設立需由宗教團體提出申請,建設完工后向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申請登記;要求場所成立民主管理組織,健全人員、財務、消防、文物保護等管理制度,主動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指導、監督與檢查。針對宗教團體與宗教教職人員,突出“合法身份”與“合規履職”:講解宗教團體成立、變更、注銷需按國家社會團體管理規定辦理,章程需符合法律要求;說明宗教教職人員需經宗教團體認定、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,方可從事宗教教務活動,未取得或已喪失資格者不得從事相關活動,同時明確其主持宗教儀式、整理宗教典籍、開展公益慈善等合法活動受法律保護。
此外,對宗教活動、宗教出版物與互聯網宗教信息、宗教財產保護等關鍵領域,我市逐一厘清“可為”與“不可為”:強調信教公民的集體宗教活動應在合法宗教活動場所內進行,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傳教、舉行宗教活動;說明宗教團體、宗教院校、寺觀教堂編印宗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需按國家規定執行,從事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需取得《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許可證》;明確宗教團體、宗教院校、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,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占、損毀。通過這種“靶向式”宣傳,讓不同主體都能找到與自身相關的法律依據,清楚“該做什么、不該做什么”。
聚合力:服務融入宣傳,引導全民參與
宗教工作本質上是群眾工作,只有讓政策宣傳與群眾需求同頻共振,才能真正入腦入心;只有發動全體公民共同參與,才能筑牢宗教領域和諧穩定的根基。
在宣傳方式上,我市堅持“服務+宣講”相結合的方式,把政策解讀融入為群眾辦實事的過程中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工作人員深入宗教活動場所、走進信教群眾家中,既宣講法規政策,也傾聽訴求難題——幫助宗教活動場所完善消防設施、協調解決信教群眾的生活困難、為宗教界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務,讓信教群眾在享受實惠的同時,真切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。這種暖心式宣傳,打破了傳統普法的單向灌輸,讓生硬的法律條文變成與切身利益相關的“生活指南”,大幅提升了群眾對政策的認同感。
在社會動員上,我市著重強調公民責任,引導全社會共同維護宗教領域良好秩序。在宣傳工作中呼吁,無論是否信仰宗教,公民都應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自由,摒棄歧視觀念;提醒公眾增強法律意識,學會辨別合法與非法宗教活動,自覺抵制非法宗教活動和境外勢力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,不傳播非法宗教出版物;告知信教群眾,合法權益受侵害時需通過法定渠道反映訴求,不得借宗教身份要求“特事特辦”。同時,明確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途徑,鼓勵公民發現利用宗教危害國家安全、破壞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時,及時向公安機關或民族宗教事務部門舉報,讓“全民參與、共同監督”成為維護宗教和順的重要力量。
下一步,市民宗局將持續深化宗教政策法規宣傳教育,創新宣傳形式、拓展宣傳渠道、提升宣傳實效,推動形成政府依法管理、宗教界自我管理、社會廣泛參與的良好局面,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淮安新篇章匯聚更多民宗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