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部門職責
(一)擬訂全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計劃、政策和規定,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。
(二)統籌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,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和新型研發機構建設,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,承擔推進科技與金融結合、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。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,推進重大科技決策咨詢制度建設。
(三)牽頭建立市級科技管理平臺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、評估、監管機制,組織管理市級科技計劃(專項、基金等)并監督實施。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,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。
(四)編制市級科技計劃并組織實施,統籌應用基礎研究、前瞻原創技術、關鍵核心技術、現代工程技術、產業變革技術等研發和創新,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和應用示范。
(五)擬訂科學與工程研究、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、基礎設施與條件保障等基地平臺布局規劃并組織實施,參與組織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。負責科技社會組織相關管理工作。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統籌開放共享。聯系駐淮高校科研院所的有關工作。
(六)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、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、政策和措施。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,提出重大任務并監督實施。
(七)負責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,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、科技知識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。指導科技服務業、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。
(八)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,指導區域創新發展、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。
(九)負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業務指導、服務協調等工作,擬訂并組織實施促進高新區發展的政策措施,指導高新區編制建設規劃。組織指導各類科技園區和創新創業載體建設,培育壯大發展科技型企業,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,指導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自主評價工作。
(十)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,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,統籌科研誠信建設。組織實施全市創新調查、科技統計和科技報告制度。指導全市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。
(十一)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,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。擬訂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和措施,組織實施政府間的國際科技合作計劃,協調推進跨國(境)技術轉移工作,指導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資研發機構建設。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、政策。
(十二)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。擬訂引進外國專家規劃、計劃并組織實施。建立重點外國專家、團隊吸引集聚聯系服務機制。擬訂出國(境)培訓規劃、政策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。負責外國人才、人員來淮工作服務事項。
(十三)負責省科學技術獎的組織推薦工作。
(十四)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2.機構設置
辦公室、政策法規與監督評估處、發展規劃與資源配置處、高新技術處、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處、科研機構與成果處、區域創新與科技合作處(外國專家局)。
3.主要負責人:胡長青。
4.辦公地址:淮安市大治西路18號。
5.聯系電話:0517-83665024。
6.工作時間
上午:09:00-12:00;下午:13:30-17:30、14:00-17:30(7月15日—9月30日)。